一、出台背景
2020年是峨山县“工作提升”之年,是完成“十三五”发展规划、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如期兑现率先小康庄严承诺的收官之年,也是推进全县烟草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年,为确保全县计划种植烤烟7.4万亩,收购烟叶1000万公斤,其中,国内计划934.5万公斤,出口备货计划65.5万公斤,力争实现上等烟比例71.5%以上、烟农总收入2.9亿元以上、烟叶税0.64亿元左右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特出台本意见。
二、主要内容
《关于切实抓好2020年烤烟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政策保障、工作要求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意见》提出了8项具体工作措施优化产能布局有质的提升。逐步调优种植计划,加快建设1万担以上级种烟乡镇(街道)、1千亩以上级种烟村,确保优质核心烟区烟叶占全县总量的80%以上。(二)合同管理有质的提升。各乡镇(街道)和村组要主动压实种烟面积落实责任,各烟叶站要严格执行合同管理要求,严格验收烤烟实栽面积。(三)品种纯度有质的提升。加大K326品种特殊扶持政策宣传力度,为栽实栽纯品种营造良好氛围。(四)烟叶生产整体水平有质的提升。着力提升专业化育苗管理水平,依托烤烟专业合作社,100%实施专业化育苗、商品化供苗和一县一价,严格执行《峨山县2020年烤烟漂浮育苗技术规程》,科学合理分批次播种。(五)示范引领有质的提升。实施“2260”项目的甸中镇全部种烟区域均属示范样板,要严格执行工作方案,务求突破。(六)绿色生态烟叶发展有质的提升。加强土壤保育,“2260”项目区及K326品种种植区全面施用商品有机肥。(七)生产服务方式有质的提升。着力打造新型职业烟农队伍,年内培育新型职业烟农400户。(八)烟叶收购管理有质的提升。着力抓好入户预检分级制度,前移烟叶预检分级指导工作,把涉及烟叶质量问题解决在农户家中,提高烟叶质量和效率。着力抓实专分散收工作实施,统一专分散收模式,依托专业合作社,为烟农提供优质的专业化分级服务。着力加强烟叶收购现场管理,严格落实约时定点定量交售制度,提升服务和效率,确保收购有序开展,执行好烟叶收购等级标准,发挥好优质优价收购的导向作用。(九)烟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有质的提升。切实抓好2020年烟水路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
(二)《意见》明确了5项政策保障内容。一是烟叶收购价格总水平保持稳定。其中:K326品种按合同签订的国内计划中实际收购量给予最高不超过收购价格5%的标准进行补贴。二是市本级财政扶持政策。县乡村组烤烟生产组织奖励经费。按烟叶实际收购量,奖励16元/担,其中县级2元/担、乡镇(街道)2元/担、村委会8元/担、村民小组4元/担。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千分制”考评结果得分980分以上的全奖,低于980分的每分每担扣0.10元。如果全县在“千分制”考评中被扣分,所扣减的组织奖励经费由相关乡镇(街道)承担。三是烟草工业扶持政策。1.K326品种种植补贴。K326品种在合同种植面积内按实际验收面积(不包括“2260”高端特色烟叶开发项目区)直补烟农200元/亩。在烤烟进入团棵旺长阶段,由各烟叶站逐块逐户检查验收,在村组进行公示,由烟草分公司进行核实报市级下达兑现资金。2.K326品种商品有机肥补贴。K326品种在合同种植面积内按施用商品有机肥实际验收面积(不包括“2260”高端特色烟叶开发项目区)补贴40元/亩。3.“2260”项目补贴。实施面积1万亩,由甸中镇承担。补贴1000元/亩,以现金和生产物资方式补贴烟农900元/亩、保险保费100元/亩。4.示范样板工作经费补助。实施“2260”高端特色烟叶开发项目,安排工作经费20万元。5.政府协作经费。按烟叶收购量计划,每担安排5元,用于县乡村组烤烟生产收购组织协调管理全过程工作经费。6.烤房建设补贴。果蔬烟叶烘干机配套补贴:与农业农村部门推广的果蔬烘干设备配套补助,在农业农村部门补贴基础上,建档立卡贫困户配套补助10000元/座、非建档立卡贫困户配套补助5000元/座。补助条件:按市级下达的建设计划指标组织实施;布局在烟区用于烘烤烟叶;烘干设备必须进入2020年农业农村部门农机购置补贴目录,达到农业农村部门的验收要求;烘干设备必须符合国烟办综〔2009〕418号文件要求;烘烤室容积必须在70立方米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由扶贫部门认定。7.抗旱补助。按烟叶种植计划,补助10元/亩。四是烟草商业扶持政策。1.市级统筹确定项目。(1)K326特殊专用化肥补贴。对“2260”项目区以外的K326品种合同种植面积施用烤烟专用化肥(包括专用复混肥和硫酸钾肥,不含专用提苗肥,下同),按不超过160元/亩标准补贴。烟农购买烟草公司统供的烤烟专用化肥按合同面积平均少于160元/亩的,按实际支付的费用补贴;达到或超过160元/亩的,按160元/亩补贴。(2)施用商品有机肥补贴。按市下达计划(不含K326和KRK26品种)推广,亩施用商品有机肥数量达标,在合同内按验收合格面积补贴40元/亩。(3)自然灾害保险补贴。按70元/亩标准投保。其中:烟草公司补贴50元/亩,省级商业扶持资金补贴5元/亩,非建档立卡烟农承担15元/亩,属建档立卡烟农承担5元/亩(由烟草公司和保险公司补助10元)。(4)蚜茧蜂防治技术补贴。按烟叶计划种植面积,补贴5元/亩。(5)职业烟农培育补贴。全县计划新培育职业烟农400户,补贴500元/户,用于组织开展相关培训鉴定等。(6)烟田废弃残膜回收处理补贴。计划实施2万亩,对推广使用0.01毫米地膜并回收利用的,在合同面积内按实际验收合格面积,补贴50元/亩。通过电子结算方式直补烟农。(7)专业化分级散叶收购补贴。对参与开展专业化分级的烟农,按验收合格烟叶数量进行补贴。其中:K326和NC297品种按20元/担标准进行补贴,云烟87品种按10元/担标准进行补贴。(8)常规烟叶生产投入。用于种籽、化肥、育苗、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技术培训、上六片一次性采烤、专业化烘烤、防灾减灾、核心烟区土地流转贷款利息补贴等项目补贴。2.绿色生态烟叶发展补贴。(1)生物质燃料采购补贴。计划生物质颗粒燃料采购3385吨,其中:采购合作社生产的按200元/吨补贴,采购合作社外生产的按100元/吨补贴。(2)STP项目试点补贴。小街属全省整站推进试点,补贴5万元/个。(3)田间鲜烟叶农残快速检测补贴。全县计划推行田间鲜烟叶农残快速检测面积7.4万亩,补贴2元/亩。3.新能源烤房建设补贴。新建生物质燃料新能源烤房补贴3.50万元/座,改造生物质燃料烤房补贴0.80万元/座。4.县级确定项目。全县20万担,按42.35元/担的标准开展补贴,补贴项目包括烟种补贴、烤烟专用化肥补贴、烤烟中微肥施用补贴、病虫害统防及绿色防控补贴、专业化机耕补贴、烟叶专业化运输补贴、防灾减灾补助、土壤测试补助、技术培训补助等。五是县级提取烟叶税扶持投入政策。落实上级“以烟养烟”扶持政策要求,实现不低于上年烟叶税的10%用于扶持烤烟产业发展,预计投入600万元。
(三)《意见》提出了4条工作要求,一是保持烟草产业支柱地位不动摇;二是切实加强烟叶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牢固树立抗大旱夺丰收思想;四是严格落实烤烟生产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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