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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山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峨山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峨山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峨山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规定,组织编制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和监督实施。
2.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省市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等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协调工作。
3.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节能项目。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定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5.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定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定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廉租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6.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认真组织实施招标投标工作;起草施工、建设监理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监督实施;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起草勘察设计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7.拟定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组织实施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8.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拟定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农村住房建设、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
9.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贯彻组织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组织和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10.拟定风景名胜区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省级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工作。
11.指导管理全县城市供水、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指导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综合管理,垃圾、污水处理和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12.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的责任。协助相关部门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参与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
13.承担城市房屋拆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负责年度计划的组织申报,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拆迁工作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培训;受理、调处拆迁纠纷,接待拆迁来信来访。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城市综合服务中心(包括绿化站、环卫站、路灯队、临江公园)、房管所、人防住保股、质监站、建筑市政股、城建监察大队、人居办、村镇办。
所属机构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围绕2025年县城聚集10.00万人口,建成区面积超过10.00平方公里,城镇化率达60.00%以上的目标,扎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完善中心城区宜居宜业功能,加快形成以中心城区为引领、街道为载体、重点镇为补充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打造半小时都市圈,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育、公共服务,扩大城市规模,提升人口承载、产业集聚和就业吸纳能力,为区域发展提供新的活力和发展机遇,主动融入滇中城市群建设,实现同玉溪中心城区一体化发展。
2.统筹推进城市更新工作。一是提升完善城市更新五年专项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围绕“生态活力示范城、现代数字示范城、全民健身示范城、民族团结示范城”城市建设定位,加快实施城市更新、提质扩容工程,推进城市供电、供水、天然气、雨污分流提升和延伸配套,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以智慧城市建设为载体,建设城市管理大数据平台,继续推进城市管理市场化运作,全面提升城市经营和管理水平。二是继续强化项目建设。计划完成投资161,700.00万元,建设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四、五期)、环城南路改扩建工程、峨山-红塔区一体化市政大道(峨山段)、县城雨污分流项目(双江片区)、峨山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峨山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中转站新建及配套设施购买项目。三是实施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从2019年至2023年,概算投资约50,000.00万元,共涉及180个小区588栋、6,030户17,964人,总面积82.48万平方米,约占建成区面积4.25平方公里的五分之一、常住人口3.90万人的近一半,确保县城建成区老旧小区改造全覆盖。
3.实施“一水两污”建设项目。力争规划的3类26个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72,444.50万元的“一水两污”建设项目,纳入市委市政府使用国家开发银行低息贷款推动玉溪市“十四五”期间全域“一水两污”项目建设计划,加快中心城区、县城规划区、重点集镇规划区、重要河流流域及水源地集镇、村镇的“一水两污”项目,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建设。
4.完善租购并举住房体系。一是加大保障性住房管理力度。对违规转租转借和因家庭房产经济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家庭终止租赁合同,及时下发退房通知书,责令督促其退出保障房。二是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牢固树立“房住不炒”定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加快建立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体系,开展监测预警和考核评价,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完善供应主体多元化、经营服务规范化、租赁关系稳定化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贯彻落实“十四五”全市住房发展规划,提高住房设计和建造水平,推动建设功能完善、绿色宜居、健康安全的高品质住房,满足居民住房需求。三是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持续推进房地产领域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房地产市场乱象,净化市场环境。四是加大对物业的监管力度。按照《玉溪市物业管理办法》,加大改造后老旧小区管理力度,推动物业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坚持党建引领,优化物业管理格局,打造一批体现优秀物业综合管理水平的高质量小区;持续开展住宅小区“生命通道”打通工作,确保小区消防通道畅通,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5.持续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加快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促进建造方式改革,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加快装配式建筑在保障性住房、公共建筑、工业厂房等项目中的推广应用。支持本地企业参与县内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二是持续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成果,认真开展“回头看”、“回头查”、“回头治”等活动,探索安全生产工作的集中整治与常规性工作有机结合的好方法,切实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三项指标零增长。强化建设工程消防施工监督,规范全县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工作。加大“智慧工地”系统的推广应用力度。三是加快完善建筑市场管理机制。深入推进“无欠薪工地”行动和诚信体系建设,实现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强化招投标政策落地实施,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水平。严厉打击“三包一挂”等违法行为,持续抓好“提篮子”、“打牌子”、“画圈子”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好企业和群众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建筑质量安全等领域反映突出的问题。
6.加快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落实党的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继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大力推动农村户厕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推广成熟污水治理经验,保护乡村山水田园景观,提升村容村貌,开展干部回乡规划家乡活动,建设体现地域特点、民族特色和时代特征的乡村建筑。集中力量推进“四类”对象危房改造,做好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保护发展,推动传统建筑挂牌保护。
7.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发挥牵头作用,紧盯重点任务,破解堵点难点。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针对不同类型工程特点和风险等级,分类制定深化改革措施。围绕“一网通办”,提升网上审批服务便利度。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创新方式,提高效能,更好服务企业。三是持续提升“办理建筑许可”指标评价。认真对照评价体系,查短板强弱项,认真整改,提升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
8.加大城市精细化管理力度。一是创新城市管理新模式,加强城市管理审批、执法及特许经营权拓展改革。二是加快城市管理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实施包括临江路(东起柏锦社区门口—西至临江公园门口)、嶍峨路(东关乡大桥—五岔路)的智慧灯杆建设及全县主城区范围的路灯、节能灯源改造的峨山县智慧路灯项目;实施范围包括辖区内所有公共停车场(含现有及今后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路边临时停车泊位(含已施划及今后即将施划收费的)的智慧化改造和收费管理,通过智慧城市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区智慧化管理水平。
9.不断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持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更好为群众服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42人。在职实有4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4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904.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446.94万元,政府性基金457.7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72.38万元,增长5.70%,主要原因是2022年市场化运作环卫保洁面积增加,新增练江、猊江河道保洁和城郊市政道路保洁面积。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904.6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904.6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46.94万元(本级财力6,446.94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57.7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72.38万元,增长5.70%,主要原因是2022年市场化运作环卫保洁面积增加,新增练江、猊江河道保洁和城郊市政道路保洁面积。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904.6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90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7.3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3.79万元,增长15.42%,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市场化运作环卫保洁面积增加,新增练江、猊江河道保洁和城郊市政道路保洁面积;项目支出3,657.3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1.42万元,下降1.65%,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十三五棚户区改造贷款还款额较上年有所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30603人民防空5.00万元,用于国防支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4.55万元,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51.89万元,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4.85万元,用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00万元,用于职业年金支出;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99.60万元,用于十三五棚改贷款本息还款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0.18万元,用于行政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3.32万元,用于事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9.00万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20101行政运行174.93万元,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43.9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1.02万元;2120104城管执法539.22万元,用于城管执法支出;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46.73万元,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绩效社保等支出;2120399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432.12万元,用于城市维护和编外人员支出;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306.63万元,用于市场化环卫保洁费和编外人员支出;2121401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457.73万元,用于污水处理费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77.94万元,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2210203购房补贴2.98万元,用于职工住房补贴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峨山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01万元,较上年减少0.31万元,下降3.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峨山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保持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峨山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67万元,较上年减少0.23万元,下降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2次,共计接待166人次。
减少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和要求,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加强公务接待审批管理国内公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峨山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34万元,较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3.3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4万元,较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3.3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减少原因是强化预算编制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约束作用,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格按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定额标准编制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污水处理费项目
2013年5月22日,峨山县政府与玉溪捷运环保水务有限公司签订《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县污水处理厂T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将峨山县污水处理厂30年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玉溪捷运环保水务有限公司,玉溪捷运环保水务有限公司负责峨山县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工作,确保生产正常及出水水质达标,特许经营期内,玉溪捷运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向政府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峨山县污水处理厂为已建设完成的运营类项目,污水处理服务费缺口资金为政府按合同约定按月支付给污水处理厂的专项资金。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为1.30元/吨,基本保底水量为0.95万吨/日,按月进行支付。
(二)十三五棚户区改造项目
峨山县双江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区域已纳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棚户区改造计划,涵盖1,320户,其中国有拆迁户数924户,集体拆迁户数396户,共涉及5,645人。
截止2021年10月18日,农业发展银行贷款余额为35,900.00万元,2022 年全年应支付贷款本金、利息情况预测如下:
1.本金
上半年2022年6月21日支付本金600.00万元,下半年2022年12月21日支付本金600.00万元,本金全年合计1,200.00万元。
2.利息
2022年一季度497.29万元,二季度508.34万元,三季度499.70万元,四季度494.27万元,利息全年合计1,999.60万元。
3.2022年本金、利息全年合计3,199.60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照有关文件及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业务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峨山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38.0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2万元,增长0.64%,主要原因是2022年维护费有所增加。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38.08万元,其中:办公费109.72万元、维护费414.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3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峨山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415.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9.34万元,固定资产135.9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2600633300111
峨山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20220214082232543.pdf
峨山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峨山县污水处理费专项资金).pdf
峨山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十三五棚户区改造项目).pdf
峨山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污水处理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