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是森林草原防火高危险期,持续的高温干旱天气,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提升广大群众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大龙潭乡积极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强化野外火源管理,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查处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违法犯罪行为,现通报2起野外违规用火案例,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坚决杜绝防火期野外用火行为。
案例一
2025年3月18日大龙潭乡班德村碾房组普某某,高火险期内违规野外用火,被巡查工作人员当场查获。
案例二
2025年3月26日大龙潭乡班德村碾房组普某某,高火险期内违规野外用火,被巡查工作人员当场查获。
处理结果
2名当事人均被处以200元罚款,并接受普法教育。
法律链接丨这些条文,触碰必罚!
1.《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期内,违规野外用火未引发火灾的,个人最高可罚3000元,单位最高罚5万元;引发火灾的需承担民事赔偿及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过失引发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10至15日拘留+500元以下罚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失火引发重大火灾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温馨提示:
案例就在身边,警示就在眼前
广大群众要以案为戒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增强森林防火意识
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内
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一经发现
将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若发现火情,请立即拨打
大龙潭乡防火值班电话
0877-4510046
19187738158
森林火警
12119
提供准确位置信息、火势信息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