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法犯罪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12月13日,峨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峨山县生猪定点屠宰场屠宰环节的猪血流向进行专项检查,通过现场察看生猪屠宰环节猪血收集、流向,经询问屠宰场负责人及回收猪血当事人,目前我县生猪屠宰后猪血流向为:少许的为屠商户自己在猪血中添加少许的食用盐后进入市场经营,另外的主要经初加工后经市外加工点再次加工成鱼颗粒饲料。

此次监督检查,工作人员与屠宰企业负责人、屠商户及猪血回收人员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进入市场的猪血要来自动物证章齐全,检疫合格,加工过程中禁止添加其他添加剂;制作成做鱼饲料的,禁止加工成可食用的流入市场。(峨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陶子禄)
首页
了解峨山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滇公网安备: